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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控金融风险 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2021-05-26 10:56:00    来源:榕城网
——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分布式存储联合实验室预警综述(上)

从5月25日开始,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分布式存储联合实验室连续就分布式存储(IPFS)行业发出预警,明确提出了IPFS 分布式存储行业存在的五大风险、五大防范、八种骗局。这是从行业角度出发,坚决防控金融风险,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日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风险全方位扫描预警,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今年以来,随着比特币、以太坊、奇亚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价格份飞速上涨,全球数字货币市场迎来火爆行情。然而,数字货币由于缺少政府信用背书,且部分数字货币的内在价值有限,其价格极易受市场预期影响,波动性较强,市场流动性难以保证,而数字货币市场的剧烈变动必然影响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多种金融风险。

为此,有关部门一直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研究,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防范市场风险。

2013年底,我国参与比特币交易的投资者已位列全球前列,比特币价格虚高,数字货币市场虚假繁荣。

为保护社会公众财产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不得作为中央对手买卖,不得承保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2017年8月和9月,我国货币当局针对国内数字货币市场中超额的投机或投资需求、供给需求结构性“失衡”、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金融稳定构成现实威胁和实质冲击等现象,出台了严格的数字货币监管政策。明确禁止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将ICO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活动。同时,禁止网络平台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间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业务。通过电价、土地、税收、环保等措施使辖内“挖矿”企业有序退出,境内数字交易所“出海”。

从以往政策可以看出,“防范金融风险”是我国对数字货币从严监管的主要目的。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不具备货币属性,应防范相关金融风险。时间来到今年,全球数字货币市场呈现巨幅震荡走势,由此衍生的“造富神话”吸引了大批散户跟风进场,更有甚者沉迷高杠杆交易,在暴涨暴跌中频频爆仓,引发巨大风险。

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强调加密数字币不具备货币属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三协会的集体发声让业界颇感意外,但这也预示着监管部门的配套措施已迫在眉睫。果不其然,三天后的金融委会议便强调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业内人士分析,金融委重点打击比特币的直接原因是明确比特币非货币属性,给数字人民币的推出创造更好的环境,更好地维护金融安全。这次会议恰恰是要给普通人传递的一个明确信息:不要去参与比特币交易,以防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2009年1月,比特币创世区块正式诞生,各类虚拟货币自此风起云涌,引发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集体维护、低交易费用、全世界流通、无隐藏成本、专属所有权、跨平台挖掘等属性。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支付方式,不需要得到任何权威机构许可或提供身份证明,借助互联网便可获得全球跨境支付服务。

毫无疑问,数字货币以及其关键技术区块链已经成为新一轮互联网金融创新浪潮中的典型代表。

但是,由于比特币、以太坊、奇亚币等数字货币市场缺乏监管,投机特征明显,市场的剧烈波动极易引发投资者情绪波动,进而催生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引发金融系统风险。可以预见,未来金融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数字货币非法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控金融风险,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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