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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

2022-01-07 19:38:30    来源:澎湃新闻

央行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的跨境交易送出政策红包。

为完善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将支付机构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

《通知》明确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允许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跨境交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

上述市场交易主体是指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

《通知》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具有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真实业务需求,明确展业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应签订跨境人民币结算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确保真实、合规展业。

其中,支付机构应满足五个条件:

(一)在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

(二)具有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真实跨境业务需求;

(三)具备健全的跨境业务相关内控制度和专职人员,能够按本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做好商户信息采集和准入管理,交易信息采集,跨境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等。

(四)具备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相关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具体制度和措施;具备高效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相关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系统处理和对接能力。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规情况。

《通知》还明确了业务真实性审核、三反和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具体来说,《通知》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通知》规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具体要求,包括市场交易主体管理、交易限额设定、交易电子信息采集和使用、反洗钱以及事后核查等。

关键词: 跨境 支付 机构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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